住房城乡建设部、金融监管总局发布通知,建立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金融监管总局派出机构等组成的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该通知明确了对于项目公司而非集团公司做好融资支持,并区分了集团公司债务风险和项目公司开发运营风险,提高了政策支持的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