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要求加强对医药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供应的保障工作,针对个别品种临时性供应紧张的问题,要求督促中选企业加强供应,并确保短时间需要激增的品种能够正常配送。同时,通知要求各地医保部门指导医疗机构合理下单、不过度囤积,并督促配送企业履行责任。对于订单响应不及时、配送率偏低等问题,要提前发现并限期整改,对于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企业可进行失信评级和相应惩戒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