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近日对一起职务侵占罪案例判决作出宣判。被告人李某利用担任科技公司后台服务人员的职务便利,通过篡改中奖二维码手法,将某知名啤酒企业营销活动的奖金账户资金非法占为己有,涉案金额达650万元。
啤酒企业在日常企业资金账户监管中发现营销账户资金异常,账户余额多次跌破安全警戒线。经调查,李某作为营销活动技术支持人员,通过自扫自领套取奖金的方式,修改后台二维码数据,并借助亲友账户转移资金。其行为导致啤酒营销活动漏洞显现,中奖率异常资金流失与销售数据严重不符。
李某通过技术型职务犯罪演变手段,规避内部监控系统,制造合规假象。其侵占资金多用于网络游戏充值及个人挥霍,其中单款游戏充值金额超百万元。案件定性关键为李某滥用职权非法占有公司财物,符合职务侵占罪构成要件。
法院最终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十万元。警方提示,企业需加强权限分级、动态资金监管及第三方审计,防范技术型犯罪风险,完善数字化营销活动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