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黄冈、黄石、鄂州、咸宁四地市场监管部门联合签署《外国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文书互认协议》,标志着鄂东区域在外商投资便利化领域取得重要突破。根据协议,外国及港澳台投资者在四地办理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时,只需完成一次公证认证,即可在一年内实现跨区域通认通办,大幅简化投资流程。
为保障互认机制高效运行,四地市场监管部门将建立信息共享、协同核验和风险共治三大配套机制。通过实时互通核验信息、统一标准流程,确保跨区域协同核验的准确性和效率。同时,风险共治防控机制将重点防范虚假材料问题,强化区域协作监管能力,进一步优化鄂东区域外商投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