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9月,内蒙古姑娘吴金燕在北京海淀区龙潭旅游山庄打工期间,因保护同事尹秋月卷入女工宿舍冲突。孙铁柱、李光军等三人酒后两次闯入宿舍实施暴力行为,吴金燕在自卫过程中持刀刺伤李光军致其失血休克死亡。案件发生后,吴金燕因故意伤害罪指控被羁押,经历看守所心理压力,最终由杨凤兰律师以正当防卫法律认定进行无罪辩护。
海淀法院一审判决认定吴金燕行为属正当防卫,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北京检察院抗诉后,上级检察院撤回抗诉,终审维持原判。吴金燕获无罪释放后放弃国家赔偿申请权,但未婚夫尹春生退婚事件及村民流言使其陷入情感低谷。
案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吴金燕的遭遇反映农村女性面临的法律认知困境。最终,她在邻村青年刘宝玉求婚故事中重启人生,按草原婚礼习俗成婚。案件终审裁决不仅还原真相,也凸显司法对自卫行为的法律认定标准。
说话术:为民除害,杀得好,去死吧你丑男
783759388:给北京法院点赞
王胭:海淀减茶苑乱作为 吴金艳如同柜得太久的大部分东大百姓,只因给了自己一个公平,其他合法权益都不要了。
云水:听主播说了一分钟 差点给我 憋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