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20日,内蒙古扎兰屯市发生一起重大抢劫杀人案。一家金店遭三名歹徒洗劫,损失黄金14500克,价值逾五百万元。店内一名值班店员被钝器击打致死,监控系统被提前破坏。警方通过周边天网系统锁定三名可疑人员。
经调查,主谋赵鑫曾因抢劫盗窃获刑,其伙同弟弟赵磊及同学于小刚精心策划作案。三人购置匕首锤子猎枪等作案工具,利用店员交接班间隙实施抢劫。作案过程中,赵雷燃放鞭炮掩护,赵鑫和于小刚暴力破坏柜台并杀害值班人员。
为逃离现场,三名劫匪劫持出租车女司机,对其施暴后以胶带封面致其窒息死亡。作案后焚毁车辆企图毁灭证据,但警方最终从住所起获全部赃物。庭审时三人相互推诿罪责,赵鑫试图为弟弟开脱,于小刚则声称受胁迫作案。
法院根据尸检报告、物证及均分赃物等证据,认定三人均系主犯。2010年9月10日作出一审判决:赵鑫、于小刚被判处死刑,赵磊被判死缓。三人上诉被驳回,案件揭示出低学历、无业与犯罪前科等社会问题,但法律底线不容践踏。
134xxxx5554: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