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互联网法院副院长沙利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中外记者见面会上表示,互联网法院审理的新类型案件涉及数据权益界定标准、平台责任划分原则等前沿议题,如群控软件法律争议、流量劫持技术手段、深度伪造技术应用及算法治理框架构建等。这些案件本质上是法律与新技术、新模式的“深度对话”,需要法官在裁判过程中探索技术事实查明方法,并更新法律适用规则。
沙利强调,首例案件裁判标准的制定对划定技术创新的法律边界具有关键作用,直接影响涉案产业的发展方向。法官需在缺乏先例的情况下,结合技术事实查明方法,确保判决既符合法律适用规则更新趋势,又能经社会考验,为未来类似案件提供参考。
面对技术与法律的快速迭代,沙利提出法官需保持紧迫感,持续钻研最新法律法规,提升专业能力。通过明晰法律适用规则、构建算法治理框架等方式,确保判决在技术复杂性背景下仍能体现公正性,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稳定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