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近日宣布在16个省市启动绿色外债业务试点,涵盖上海、北京、天津等地区。该试点旨在通过政策支持,鼓励非金融企业从境外融入本外币资金,并将跨境融资资金专项用于符合标准的绿色或低碳转型项目。
试点政策明确,参与企业可减少全口径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的占用,从而扩大跨境融资规模上限,为绿色发展项目提供更多资金支持。同时,外债登记流程由银行直接办理,显著提升绿色外债业务便利化水平,简化企业操作环节。
通过优化跨境融资管理机制,该政策有助于吸引全球绿色金融资源向国内低碳转型领域聚集,推动绿色经济发展。这一举措不仅强化了金融资源与低碳目标的协同,也为企业参与国际绿色合作提供了更高效的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