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医保局宣布将于9月正式设立丙类药品目录,引发公众对原研药可及性的关注。丙类药此前属于民间对医保外自费药品的统称,现被官方定义为基本医保目录的补充,主要纳入创新程度高、临床价值显著但超出“保基本”范畴的药物。该目录的设立与当前医院原研药短缺现状相关,但官方明确其定位更偏向高价肿瘤特药(如可瑞达),而非存在仿制药替代的原研药。
现行医保目录中,甲类药(600余种)全额报销,乙类药按比例报销,丙类药则需完全自费或依赖商保覆盖。由于医疗机构受DRG制度限制,医生处方需基于医院现有药品目录,导致原研药获取困难。2025年起双通道医保定点药房将仅接受电子处方,进一步限制药品流通。
丙类目录的落地可能为商业健康保险创造新空间。医保局或通过药企与保险公司谈判,将丙类药纳入商保报销范围,但具体价格谈判机制尚不明确。分析指出,该政策对普通患者影响有限,主要受益群体为需高价特药治疗的重症患者,同时商保可能借此突破DRG制度对创新药的支付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