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离婚的方式主要有初期、一绝和合离。初期制度对休妻进行了限定,只有当妻子犯了七种错误的时候才可以休。一绝情形包括家庭暴力、丈夫殴打妻子等。合离强调夫妻双方都有意愿,特别是女方的意愿。唐朝及以前对离婚比较包容,但到了明清时期,人们逐渐开始反感离婚。现今,离婚已成为个人生活的私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