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旧社会戏子被归为下九流的深层原因,围绕旧社会戏子地位展开,讲解清代男伶行业的畸形生态。
清代京城伶人会以一袋半米的价格,从穷苦人家买来七八岁的幼伶培养,这份买卖契约定下十年期限,写明十年内生死存亡不许父母过问,这就是养幼伶的行业规则,买来的幼伶会用特殊手段养皮改形,肉汁洗脸、全身敷药,还会仿照缠足给男伶绑跷,所有改造都围绕客人喜好进行。
改造好的幼伶会在相公堂子接待客人,这类场所是清代男伶的私寓,装修雅致有诸多文雅规矩,接待的客人被行内称为老斗,就是消费相姑的有钱客人,这里的消费形式高雅,收费远高于普通饮酒,核心卖点是“不算嫖娼”,满足达官贵人既猎奇又爱面子的需求。
伶人在契约未满时,所有收入都归师傅所有,想要脱离只能凑钱给伶人赎身拿到自由身,赎身价格全凭师傅心意,有师傅狮子大开口,也有师傅分文不取,多数赎不出的伶人年老后只能做杂役、乞讨,下场凄惨。
清代针对伶业有诸多管理规定,这些禁令都是对人的限制,不禁止买卖幼伶的畸形行为,只限制官员狎妓不限制召伶,限制内城开戏馆,禁止妇女进戏园,还规定唱戏人家的子弟三代不许参加科举考试,直到清末才由伶人田际云请求官府查禁相公堂子,这一畸形行业才被取缔。
对比古今,当下部分娱乐行业仍存在类似的剥削模式,就是现代艺人合同压榨新人,多为八到十年起步的长约,新人收益分成极低,解约要赔付高额违约金,也出现过未成年艺人因合同耽误学业起诉解约的情况,和百年前不许戏子子弟进考场的规则形成对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