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围绕孔子对“鄙夫”的批判展开。所谓“鄙夫”,指庸俗恶劣、品性低劣之人。孔子提出,这类人未得利时(未得之),会不择手段“换得之”;一旦得利(既得之),又因患得患失而“换失之”。这种功利行为最终导致其“无所不至”,即采用任何卑劣手段维护私利,小则谄媚迎合,大则依附权势。
胡氏进一步阐释士人的品级差异:追求“道德”者,不为功名所动;追求“功名”者,不为富贵所惑;而仅贪图“富贵”者,则与孔子所言“鄙夫”无异。此类人因缺乏更高精神追求,在“换得之”与“换失之”的循环中彻底丧失底线,沦为“无所不至”的投机之徒。
通过对比不同层次的价值取向,本章揭示了“鄙夫”的本质——以私利为核心,背离“士君”应秉持的道德准则。胡氏强调,唯有超越功名富贵、坚守道德本心,方能避免陷入“换失之”的恶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