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基协发布了新的注册登记规则,对于基金经理的离职和跳槽进行了限制。这一举措引发了关于如何留住基金经理以及对闪电离职和频繁跳槽问题的讨论。同时也提出了对于持有期产品中基金经理离职需静默两年的处理方式是否适用于其他类型的封闭期产品。在解决这些问题时需要考虑到投资者利益、公司价值观以及企业文化等因素,并建立健全各项配套制度来留住优秀的基金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