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夫妇忙于工作,没有时间,由妻子的母亲负责带孩子。老人认为付出没有得到回报,起诉要求女儿、女婿支付19.2万元的带孙费。法院判决孩子父母向老人支付8.25万元的带孙费。评论认为,虽然在情理上看法院判决有失常理,但根据民法典规定,老人承担了本不属于自己的义务,应得到法律支持。这个案例引发了对家庭纠纷和老人权益保护问题的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