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地近期要求商户门头牌匾禁用红、蓝黑三种颜色,引发公众争议。城管部门称此举依据城市规划要求,但未提供具体条款说明,导致商户对门头牌匾三色禁用规定的合理性产生质疑。部分商户反映,相关通知仅以口头形式传达,牌匾整改书面文件缺失,且现行法规中未明确颜色禁令法律依据。
争议焦点集中于政策执行方式。商户更换颜色口头通知缺乏正式流程,导致整改要求被指存在三无行政禁令争议。商户需自担换牌匾费用,加重经营成本,而现行政策未建立补偿机制,进一步激化矛盾。
范岳涵指出,此类行政决策随意性争议与法治政府建设基本原则相悖,暴露出基层治理中程序规范的缺失。政策制定未充分考虑商户权益,单方面强调城市牌匾颜色规划要求,却忽视依法行政和现代化治理的基本规则,亟待通过制度完善推动争议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