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引发社会关注的订婚强奸案作出二审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席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强调一审判决事实认定清楚、证据充分,审判程序合法合规。案件二审结果再次确认了法律对性侵行为的严正立场。
案件经过显示,2023年1月30日,上诉人邢某某通过婚介机构婚恋服务与被害人建立恋爱关系,双方于5月1日订立婚约。次日,席某某在违背被害人意愿的情况下实施性侵行为。法院审理中明确,婚约关系与彩礼收受均不构成性同意权法律界定的依据,强调性自主权受法律绝对保护。
审判长针对社会传言作出回应,指出本案通过法治思维破除"订婚即获性权利""彩礼捆绑权利"等错误观念。案件的社会价值在于重申性同意权法律界定标准,明确彩礼捆绑权利破除的必要性,为类似纠纷提供司法示范,倡导平等尊重的婚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