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强昨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障法草案》,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此次会议聚焦医疗保障体系法治化建设,标志着我国医保领域立法进程迈出关键一步。
会议强调,要强化医保基金监管,健全监督检查机制,重点针对虚假诊疗、虚假购药等欺诈骗保行为开展专项整治。通过完善制度约束和技术手段,确保医保基金安全高效运行。
会议提出需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提升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及群众的守法意识。通过普及法律知识、曝光典型案例,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法治氛围。
此外,会议要求进一步规范就医秩序和医疗行为,明确诊疗服务标准,优化医疗资源配置,保障患者合法权益。相关措施旨在促进医疗行业规范化发展,构建公平、有序的医疗服务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