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头部基金公司近期正根据证监会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要求,筹备申报浮动费率主动型基金产品。这类产品的管理费收取模式与此前已成立的浮动费率基金存在差异,核心在于引入管理费差异化设计。
根据头部基金公司披露的信息,浮动费率主动型基金将结合产品收益分层机制调整费率。当投资者持有期限达到一年及以上,且产品收益超过预设的业绩比较基准时,若持有收益率为正,管理人可收取超额管理费。这一设计旨在通过基金持有期限要求与产品收益挂钩,优化费率结构的长期导向性。
证监会高质量发展方案对公募基金产品创新提出明确指引,此次浮动费率主动型基金产品方案的申报,体现了行业对差异化费率机制及业绩比较基准设定标准的探索。相关举措或进一步推动公募基金向投资者利益优先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