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第二十届中央候补委员、上海市委原常委朱芝松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展开立案审查调查。经查,朱芝松存在对抗组织审查行为,长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并让他人支付本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其违纪违法问题涉及组织原则缺失,包括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职工录用中违规为他人谋利。廉洁底线失守方面,朱芝松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取利益,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并违规干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及工程项目承包,造成国有资产损失。
最终,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央政治局审议,决定给予朱芝松开除党籍处分决定,同步由监委开除其公职,终止其各级党代会代表资格,并收缴全部违纪违法所得。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财物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续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相关处分待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追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