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税率分为三档:居民企业适用25%,非居民企业及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适用20%,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适用1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需以收入总额为基础,扣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合理支出及允许弥补的亏损。不征税收入包括财政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而免税收入主要指国债利息等优惠政策支持的范畴。
企业收入总额涵盖销售货物、劳务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接受捐赠及其他收入。其他收入包含资产盈余、逾期押金、无法偿付的应付账款等非典型项目。收入形式分为货币与非货币两类,非货币收入需按公允价值确认。
合理支出(如成本、费用、税金)允许扣除,但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企业所得税税款、罚金、赞助支出等不得扣除。公益性捐赠在年度利润12%以内的部分可扣除,超出部分可结转三年;企业亏损可向后结转弥补,最长不超过五年。
固定资产折旧需按规则扣除,但未投入使用的设备、经营租赁租入资产、已提足折旧资产等不得计算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限制包括自行开发已扣支出、自创商誉及与经营无关的无形资产。融资租赁资产由承租方计提折旧,而经营租赁由出租方处理,体现税务规则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