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开挖施工要求
基坑开挖需遵循分层原则,分层厚度控制在3米以内,机械开挖至基底以上200-300毫米时,需采用人工修顶土层厚度进行精细处理。开挖前需确保地下水位降至基底以下至少0.5米,满足基坑降水深度要求。对于大面积基坑,可采用盆式或岛式开挖法,多级放坡时坡间平台宽度不小于3米,降水系统需布置于坡顶或平台。
防排水方法及应用
基坑防排水主要包括集水明排和井点降水。集水明排适用于粗粒土层及剩水量小的黏土层,但不适用于细砂或粉砂层,以避免流沙风险。井点降水分为真空与非真空两类:轻型井点降水深度为3-6米,适用于渗透系数≤50m/d的土层;喷射井点降水深度可达8-20米,宽度>10米时需双排布置,间距2-3米。管井及深井适用于渗透系数>20m/d的土层,深井降水深度可达30-40米以上。
基坑回填与施工机械
回填土料严禁使用淤泥或有机质含量≥5%的土,需分层压实并控制错缝距离≥1米。施工机械中,反铲挖掘机采用“后退向下强制切土”方式,适用于狭窄区域;正铲挖掘机则通过“前进向上强制切土”作业。轻型井点与喷射井点均属于真空降水法,需结合土层渗透系数及降水深度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