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任职条件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满足“五有”要求: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职业资格(如建造师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同时需掌握项目管理知识、具备协调沟通能力、拥有类似项目经验及良好信誉。其职责包括执行企业制度、协调内外部关系、组织项目实施并完成合同目标,权限涵盖组建项目部、使用企业资源及协调相关方事务。
施工项目经理任职条件与权限
施工项目经理必须取得建造师注册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安全B证),同时需具备施工管理经验及组织协调能力。其权限体现为“三参两授主持制定加绩效”,包括参与投标与合同签订、授权使用资源、主持项目管理、制定制度及绩效考核。职责则强调执行企业规章制度、组织施工管理等强制性任务,与权限形成明确区分。
两类项目经理核心差异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通过“注册资格或高工”满足任职条件,而施工项目经理必须同时持有建造师证书和安全B证。两者职责均涉及项目全过程管理,但施工项目经理权限更侧重具体操作层面(如分包合同参与、绩效考核),且需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管理制度。两类岗位的权限与职责划分体现了工程项目管理中的专业化分工与权责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