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标志分类
危险化学品主标志为菱形图形,包含危险特性图案、文字说明、底色及危险品类别号,共16种;副标志11种,仅缺少危险品类别号。主标志与副标志的核心差异在于是否标注危险品类别号。标志使用原则要求主标志表示主要危险性,副标志补充其他重要危险类别。
安全标签要素与设计规范
化学品安全标签八要素包括化学品标识、象形图、信号词、危险性说明等。信号词需在“危险”和“警告”中二选一,位于化学品名称下方。标签中需明确24小时应急咨询电话,进口化学品需提供国内代理电话。危险性说明按物理危险、健康危害、环境危害顺序排列。
象形图与危险性排序规则
象形图按物理危险、健康危害、环境危害顺序排列。物理危险中爆炸物、易燃气体、有机过氧化物等8类属于主危险类别,需优先标注。健康危害中若使用骷髅交叉骨或腐蚀符号,则不再使用感叹号模糊提示。
标签内容优先级与特殊要求
混合物需标注主要成分名称及浓度范围,商业机密成分可隐去但需列明危险性。GHS与TDG标志的图形相似,区别在于颜色差异。标签设计需确保危险性说明完整,避免重复使用模糊符号,严格遵循信号词使用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