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段文字中,作者强调了个人的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对社会的重要性,并提出了反驳禁止宣传错误的观点。他认为判断是否有错误并不意味着完全禁止使用,而是应该根据良心上的信念行动。政府和个人都有义务形成最真确的意见,并且不能将其强加于人。虽然没有绝对确定性,但我们可以假设意见为真确以指导行动。同时,作者也提到了对于坏人宣传谬误和有害意见进行限制时需要保持反驳和批评的完全自由条件。尽管过去存在一些被证明是错误或不正当的意见和行为,但整体来说理性的意见和行为占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