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学平律师在案件中反驳了将单纯的团队计酬视为传销的观点,强调AB区的存在并不自动等同于传销,关键在于销售业绩而非拉人头。他指出,许多商业模式如连锁经营、会员制度等都有类似设计,收取会员费是为了吸引人参与并通过产品销售盈利,而不是直接赚取人头费。因此,判断是否传销应看收入来源是否主要依赖产品销售而非入门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