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围绕王阳明心学思想展开,探讨天理本体与人欲之辨。文中指出“兴邪自迷非鬼迷”,强调邪念源于自我迷惑,如色鬼、怒鬼、拒鬼等皆由心性失衡而生。天理作为本体,具有不可逾越的界限,需通过“调停是忠是德”的实践维持平衡,避免“毁不灭性”的极端情感。
关于“正名辩证名称分”,文中以孔子正名思想为例,主张通过明辨名分恢复伦理秩序。如哲因父子之爱本天性而悔悟,最终以退位尊父之举实现“君君臣臣”的伦理重构,体现圣德至诚对政治伦理的感化作用。
在修养实践层面,王阳明强调“此时正宜用功”,主张通过困境磨练心性。以红庐寺卿王守仁的福建莆田弟子为例,说明居官时需以天理为准则,克制私欲,避免“过即是私”的偏颇。
文末结合历史背景,提及正德至嘉靖年间王阳明学派的发展,通过“红庐寺卿王守仁”任职南京等事件,呼应心学思想在实践中的具体应用,强调名实相符、天理与人欲调和的哲学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