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幸泰国商标胜诉案引发关注。泰国中央知识产权法院终审判决撤销五〇二集团抢注的瑞幸商标,认定其构成恶意侵权,并判赔超4600万泰铢。此案打破泰国商标侵权赔偿记录,首次采纳泰国法院在先使用原则,承认瑞幸品牌全球影响力优先于当地抢注行为。
案件核心在于东南亚商标抢注产业链的运作。五〇二集团通过泰国“先注册制”漏洞,批量抢注瑞幸、顺丰等中国品牌商标,利用司法程序索赔牟利。瑞幸通过提交企业全球商标数据库记录的跨境电商数据、社交媒体影响力证据,揭露其系统性模仿行为,推动法院突破地方保护主义。
判决创新引入侵权动态施压赔偿机制,要求被告支付每日追加罚金,瓦解拖延战术。此案为中国企业应对东南亚司法地方保护主义提供范本,建议通过商标注册马德里体系与本地注册结合,构建法律防火墙。
瑞幸胜诉推动司法实践转型,促使东南亚市场重视品牌在先权利。中国出海企业需强化商标案商业伦理博弈,联合组建跨境维权联盟,以规则制定者姿态重构全球商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