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瑞光学论语》为政篇第二(3)探讨了儒家治国逻辑分析与中华商业文明创新的关联。书中强调,产业创新升级途径需结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通过业态与产品的创新激发文化生命力,为现代商业发展提供新思路。
在治理方式层面,作者解析了孔子“道之以德”与“道之以政”的差异。儒家主张道德教化治理方式,认为刑法引导社会治理虽能约束行为,但会导致羞耻心社会影响的缺失;而用德治法治结合路径引导民众,则能实现心悦诚服效果,使民众从内心认同规则。孔子虽未阐明具体依据,但指出制度规范行为约束仅解决表象,无法触及道德内核。
最后,书中对比历史实践,指出法家思想历史价值的必要性。现实中,儒法理结合的治理方式更为常态,单一依赖德治或法治均存在局限。这一章通过剖析儒家与法家的互补性,为现代社会治理提供多维思考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