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政治体制以专制君主制度为核心,皇帝集行政、立法、司法大权于一身,通过奏折批阅直接掌控全国事务,并主导祭祀、科举等事务以强化精神领袖地位。康熙、雍正等帝王通过强化军机处职能削弱内阁权力,军机大臣作为皇帝亲信参与机密决策,其设立标志着清朝专制制度达到顶峰。
中央政府以六部衙门为行政骨干,吏部、户部分别管理官员任免与税收田亩,礼部统筹科举考试与外交贡务。内阁大学士虽名义尊贵,但自军机处崛起后仅保留虚衔。
贵族阶层分为宗亲、授爵贵族和旗人三类,其中宗亲由宗人府严格管理,限制其参政;旗人享有经济特权但禁止经商,形成特殊社会群体。八旗制度通过军事驻防与司法特权巩固其地位。
科举考试由礼部主持,乡试、会试等层级选拔士绅阶层,形成官员储备。皇帝亲自参与殿试评定,科举功名以皇权名义授予,体现儒家信条对人才选拔的规范作用。
尽管皇权至高无上,但受儒家伦理、祖制传统及士绅舆论制约。皇帝需遵循礼法、重视灾异警示,并通过编纂典籍、倡导学术强化统治合法性。这种体制在维护集权的同时,也依赖官僚体系与伦理规范实现稳定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