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临终前召见太公望与太子姬发,询问治国善政原则,强调需将先圣治国之道明传子孙。太公提出应废弃的三种情况:见善不为、错失时机、知过不改;应推行的四种原则:以柔克刚、隐忍蓄力、静谨行事、谦抑自守,并指出“正义胜私欲则昌,懈怠胜静谨则亡”的治国取舍标准。
后续以秦朝灭亡为例,阐述暴政亡国教训。秦统一后未行善政,反推行严刑酷法制度,设立剃尸、车裂等酷刑,并加重赋税徭役,筑长城、修陵墓致民力枯竭。统治者穷奢极欲,使“男子力耕不足粮饷,女子纺织不足衣物”,底层民众陷入重税劳役负担。
秦二世变本加厉,最终引发民变反抗暴政。陈胜吴广揭竿而起,农民起义席卷全国。苛政导致社会矛盾激化,秦王朝仅存十余年便土崩瓦解,印证了“静胜殆则吉,殆胜静则灭”的治国警示,凸显治国需顺应民情、节制私欲的核心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