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背景与老九婚事
明宣宗时期,程大山与妻子雷氏育有九子,仅次子、四子及幼子老九存活。老九十岁时母亲去世,父子相依为命。老九成年后,程大山为其张罗婚事,但因聘礼不足向次子、四子求助,均遭拒绝。最终女方通融,老九成婚,但两位兄长拒绝出席婚礼,父子矛盾初现。
赡养纠纷与程大山之死
程大山年老瘫痪后,要求三子轮流赡养,次子与四子以“分家后财产归老九”为由推卸责任。老九夫妇独自承担赡养义务,程大山因愧疚自尽。次子与四子冷漠至极,连父亲丧礼也未出席。
不孝子遭报应与结局
次子坠崖身亡,四子醉酒溺井,民间传言为程大山在阴司告状所致。老九夫妇辛勤持家,逐渐富裕,并不计前嫌照料两位嫂嫂及侄子,体现仁厚品性。
孝道观念的警示
故事通过赡养纠纷家庭矛盾与不孝子遭报应身亡的结局,强调传统孝道观念启示。程大山一家的经历印证“在家不尽孝,何必远烧香”的民间训诫,凸显孝道作为伦理根基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