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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向选择(adverse selection),又译不利选择,是由信息不对称性引发市场交易价格下降,劣品驱逐良品与价格扭曲的现象,是在市场交易环节因信息不对称产生的问题,是微观信息经济学或理论信息经济学的基本范畴之一,其根源出自保险业。
逆向选择通常会发生在以下情况:不对称信息、隐性品质、自我选择。负面影响有:不平等的交易、市场失灵、不利选择。最早由乔治・阿克洛夫于 1970 年在《柠檬市场:质量的不确定性和市场机制》一文中正式提出,其以二手车市场为典型场景,揭示了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导致劣质车驱逐优质车的市场失灵现象。后来该概念被推广至委托代理理论,特指合同签订前,代理方利用隐蔽私人信息、借助委托方信息劣势谋私利的选择行为,常与合同签订后出现的道德风险并提,用于设计激励机制防范信息不对称引发的机会主义行为,揭示信息经济学的核心逻辑。逆向选择现象在当前网络资讯市场中同样存在,由于网络资讯市场是一个开放的复杂巨系统,多元舆论场之间的利益不协调,存在认知观念差异与信息不对称,网络资讯市场的自利竞争往往不能为信息优化配置带来高效率,反而使得网络资讯市场陷入谣言四起的困境。
交易伦理对市场主体诚实守信道德人格的塑造,使交易具有稳定的行为预期,有助于规避“逆向选择"。为应对逆向选择问题,可以采取的方式:提高信息披露程度;建立可靠的信誉机制;建立筛选机制;设计合适的契约和保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