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等六部门联合发布通知,明确自3月31日起,全国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实施全国门诊预交金取消政策,停止收取门诊预交金。此举旨在简化就医流程,减轻患者经济负担。
针对住院费用管理,通知要求自6月30日起推行医保患者住院预交金降低措施,将预交金额度调整至同病种自负费用标准,即与患者个人支付部分的平均水平一致,进一步降低患者住院资金压力。
在费用结算方面,医疗机构需落实出院三天内费用结算要求,原则上需在患者出院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住院费用结算。同时,逐步推进更高效的结算模式,最终目标是实现24小时内完成结算,提升医疗服务效率。
此次政策调整通过优化预缴金制度和结算流程,系统性改善医疗费用管理机制,确保患者就医过程更加便捷、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