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购房者购买别墅后,发现交房时房屋内部被原房主拆除原有装修装饰附属设备,导致实际交付状态与合同约定的“简装”条件严重不符。购房者认为房主破坏房屋原貌,提出退房及追讨房款诉求,但双方因合同约定不明确产生争议。
辽宁腾达律师事务所宋丽颖律师指出,若房屋交付状态与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存在重大差异(如装修附属设备缺失严重影响使用),购房者可通过二手房退房条件主张解除合同。但需根据具体瑕疵程度判断:轻微瑕疵不足以支持退房,而本案中别墅价值高且交付差异显著,可能符合解除合同标准。
律师建议,二手房购买注意事项应包含明确约定装修装饰附属设备归属,避免合同约定漏洞。纠纷处理可优先通过二手房纠纷协商解决方式降低成本;若协商失败,再通过二手房纠纷诉讼流程维权。此案例警示购房者需在合同中细化条款,确保权益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