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个体经营者在老乡关系诱导下,参与影视投资骗局,被拉入500人微信群。群内成员通过虚假分红承诺和短剧平台收益展示,宣称投资总监级别3.6万元可月返8000元。受害者因利欲熏心未签订合同协议,仅凭转账记录完成投资,首周收到2000元分红后,后续收益中断。
该骗局实际为网络集资诈骗,群内晒收益者均为公司员工伪装的托儿,利用庞氏骗局和资金盘模式吸引投资。当受害者要求退回本金时,微信群踢人控评手段被用于压制质疑,公司以平台迁移为由拖延退款。受害者联系自称北大毕业的幕后策划,对方仅退还5000元并继续拖延。
受害者尝试报警处理,但因涉案公司注册地在深圳,其所在地警方以异地立案执行难点为由推诿。律师建议联合其他受害者保存涉案转账记录,通过法律咨询途径集体起诉。事件暴露高回报回本保证骗局的风险,以及投资合同协议缺失导致维权困难的问题。
警方指出此类网络集资诈骗套路常见于影视、短剧平台投资陷阱,利用虚假分红承诺和利欲熏心心理诱导转账。提醒公众警惕老乡关系骗局利用,及时识别资金盘诈骗特征,避免轻信微信群内控评手段包装的虚假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