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经过
辽宁辽阳工农街派出所近日发生一起冒充警察案件。张某身穿假警服,自称“省厅交管局领导”,闯入派出所对民警“指导工作”,试图为朋友调解纠纷撑场面。其言行举止漏洞百出,被民警识破后查获大量非法持有的警用装备,包括仿制警服、警用标识及高级警官服饰。
法律定性
江苏新高地律师事务所顾虹梅律师指出,张某行为属于“冒充警察招摇撞骗”,但未涉及刑事犯罪。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冒充公职人员后果为10-15日拘留并处罚款。因其多次非法持有警用装备且冒充警察身份,可能面临顶格处罚。
处罚标准
治安管理处罚标准根据情节轻重划分:较轻者处5-10日拘留,较重者处15日拘留。张某因持有大量仿制警服标识并干预警务,符合从重处罚条件。若其朋友共谋参与,同样构成共同违法。
关联违法问题
张某非法持有警用装备的行为单独构成违法,相关物品将被没收。若查实其购买渠道涉及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卖家可能触犯刑事犯罪,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平台若纵容此类商品销售,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及停业整顿。
法律警示
警服标识等均为专用物资,任何个人不得仿制或使用。公众发现可疑冒充行为应主动举报,避免因满足虚荣心触犯法律,损害国家机关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