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案例聚焦于王某因丈夫李某隐瞒艾滋病病史十年而起诉撤销婚姻的事件。王某在探监时得知李某确诊艾滋病且长期未采取防护措施,虽未被感染,但承受巨大精神压力,遂依据《民法典》1053条中“重大疾病婚前告知义务”规定,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律师指出,艾滋病属于需婚前告知的重大疾病,隐瞒行为构成婚姻可撤销情形,且撤销权需在知情后一年内行使。
案件举证责任由李某承担,需证明婚前已履行告知义务。因李某未能举证,法院最终撤销婚姻关系,婚姻自始无效。财产分割上,因李某存在重大过错,王某可能获得更高比例的共同财产分配,并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赔偿金额由法院根据实际损害裁量,但无惩罚性赔偿。
律师强调,若李某隐瞒病情导致王某感染,可能涉及故意伤害罪。但因王某未患病,当前仅涉及民事赔偿。此外,李某因开设赌场罪服刑期间若新增罪名,将数罪并罚。节目提醒公众,婚姻中如实告知重大疾病是法定义务,隐瞒可能引发民事及刑事责任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