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普洱发生一起荒诞狩猎案件,两名男子罗某甲与罗某乙使用扩音器模仿野鸡叫声吸引猎物,并携带改装的射钉器火药枪进行非法狩猎。罗某乙因误判对方为猎物,开枪致罗某甲轻伤。经调查,两人行为涉及非法制造枪支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
案件法律分析显示,罗某甲因自行改装射钉器制成火药枪,构成非法制造枪支罪,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罗某乙因非法持有改装枪支并误伤他人,被认定非法持有枪支罪,获刑八个月。律师指出,非法制造枪支罪量刑重于非法持有枪支罪,且过失致人轻伤责任被后者吸收,故判决结果符合法律标准。
案件还引发对射钉器改装火药枪的监管讨论。射钉器作为建筑工具,若被用于非法改装,销售方可能面临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责任。法律强调,枪支管理为行为犯,只要符合枪支认定标准即构成犯罪,呼吁加强法律监管与公众普法,杜绝漠视法律底线的行为。
大傻子:另外 这个改造枪支行为应该存在于当地很普遍,很可能早就泛滥了
大傻子:怎么证明不是谋杀? 两个名字这么近的人,很可能是同一个村的,是不是有仇,这个应该细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