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餐厅发生一起公共纠纷,一名4岁男童跑动时不慎碰到一名女子臀部,发生肢体触碰,双方僵持不下,历经三次调解未达成和解,女子准备提起诉讼对簿公堂。
该事件中,女子认定男童有意触碰,制止时造成男童颈部留痕;男童家长存在监护疏漏,未做好看管教育。双方均未让步,事件引发网络热议,部分声音将事件拔高贴猥亵标签。
每个人都拥有身体边界不受侵犯的权利,公众维权固然正当,但维权需要把握尺度,应分清故意冒犯与幼童无心磕碰的边界,4岁幼童认知不成熟,难有主观冒犯意图。
社会交往需要保有宽容之心,公共场合难免发生微小摩擦,维护自身权益不等于锱铢必较,不应放大冲突制造对立,双方互相道歉即可化解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