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该意见将于今年12月28号起施行。意见规定了因酒驾醉驾曾受过处罚等15种从众情节,对存在发生交通事故、行为危险性大以及主观恶性深等情形的从众处理,对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犯罪定罪并从严追究刑事责任。该意见建立健全了快速办理机制,并要求各级政法机关采取多种方式强化综合治理和溯源治理,预防和减少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