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法院近日因一则普法案例内容偏差事件引发争议。案件中涉及两名女性行人相撞致伤赔偿纠纷,法院最初发布的普法案例称原告刘某因“突然转身”与被告王某相撞,且提及被告“未保持安全距离”需承担次要责任过错,导致公众误解普法案例真相,质疑安全距离责任争议焦点的法律依据。
法院后续澄清,真实案情与网络传播的普法案例存在三处重大差异:一是原被告均为女性而非网传的男性;二是原告实际为缓慢转身站定,并非突然转向;三是责任认定依据并非“安全距离”,而是被告从后方快步行走时未注意前方情况。案件通过司法调解双方协商解决,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分期支付方案,被告已按约定支付赔偿款,双方无后续争议。
青岛市李沧区法院承认普法案例内容偏差事件源于法官描述事实不准确,并向公众致歉。法院表示将规范案例普法工作,提高普法宣传质量,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此次事件反映出司法机关在普法过程中需确保法律语境的严谨性,避免因表述不当引发公众误解普法案例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