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章涉及道路通行条件与机动车行驶规范,属于考试重点内容解析的核心章节。道路通行条件法规要求明确禁止擅自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施工需经道路主管部门和交通管理部门双重审批,且完工后需验收合格方可恢复通行。此外,学校、医院等区域若无人行过街设施,必须施划斑马线并设置提示标志。
机动车故障处理安全距离是高频考点,如高速公路故障需在车后150米外放置三脚架。交通信号规则优先顺序强调交警指挥优先于固定信号灯,黄灯属警示信号,闯黄灯虽无直接处罚但事故需担责。红绿灯规则驾驶要求中,右转车辆需礼让左转车辆,交叉路口右方来车优先通行。
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标准为最高120公里/小时,拖拉机、非机动车等禁止驶入。交替通行实施场景适用于无信号灯路段,车辆需依次交替通行。专用车道使用限制规定应急车道仅限紧急情况使用,普通车辆不得随意占用。考试需注意特殊路况判责,如绿化遮挡标志牌、广告牌干扰信号灯等场景的责任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