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00后男子朱元飞因三次改名申请被驳回引发社会关注。其首次申请更名为“朱雀玄武”,第二次改为“朱雀玄武敕令”,均因名称特殊且存在争议未获批准。第三次申请改为“周天紫微大帝”并随母姓,但公安部门以“易引发误解、拗口”为由再次驳回。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自然人享有依法变更姓名的权利,但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律师指出,“周天紫微大帝”这类名称不符合国人一般取名规则,可能涉及夸张或宗教符号化表述,导致审批不通过。公安部门在审核中需综合考量姓名权与社会公共秩序之间的平衡。
此案凸显了法律对姓名权保护的边界问题。尽管公民有权申请改名,但涉及公序良俗或可能引发误解的名称,审批机构可依法行使裁量权。相关部门强调,姓名变更需遵循简洁、易辨识的原则,避免过度标新立异或脱离常规文化认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