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联合发布《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征求意见稿)》,针对大数据动态定价监管、互联网促销合规指引等场景提出规范。明确禁止平台基于用户支付意愿分析、消费习惯等数据,通过平台算法定价规范对同一商品或服务设置差异化价格,并要求预估价格需公开构成,提示与结算价的差异,不得强制商家降价或让利促销。
规则强调保护消费者权益保障机制,要求平台优化自动续费透明化管理,在服务生效前以显著方式展示选项并提供便捷取消途径,同时禁止默认开通免密支付、搭售保险等行为。针对线上价格争议解决难题,鼓励平台建立在线纠纷调解机制,完善商品质量承诺制度,督促商家履约,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
专家指出,该规则是反不正当竞争法细则的细化,通过商家自主定价保护,防止超级平台控制定价权,保障经营者合法权利,推动构建透明公平的交易环境。意见稿通过规范平台价格行为新规,平衡多方权益,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前瞻性指引。公开征求意见为期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