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规总院发布《关于加快推进虚拟电厂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虚拟电厂是基于电力系统架构的新型电力运行组织模式,聚合分布式电源(包括光伏、风电、地热能等)、可调节负荷及储能资源。文件强调需关注分布式电源聚合类型的灵活调节能力,以发挥虚拟电厂在电力供需平衡中的作用。
在商业模式上,虚拟电厂可通过电力市场交易机制参与中长期、现货及辅助服务市场,同时拓展节能服务、碳交易等增值业务。为规范发展,各地需制定虚拟电厂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统一接入调用标准,降低管理成本。
接入调用机制方面,参与现货和辅助服务市场的虚拟电厂需接入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满足实时调度需求;需求响应类项目则接入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文件允许过渡期内跨节点聚合资源,兼顾短期发展与长期市场适配性。
安全运行层面,虚拟电厂需强化社网安全管理、网络安全防护及应急演练,确保调度机构实时掌握资源信息。同时明确内部安全责任划分,要求网络安全防护体系符合法规标准。
技术创新与标准规范部分,聚焦资源聚合、智慧调控、安全稳定等技术方向,并在行业空白领域通过技术指导文件先行规范建设管理、并网调控等环节,推动虚拟电厂标准规范体系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