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晚间,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自2023年8月7日起,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内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或改善性住房时,所购住房为新建商品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所购住房为存量商品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为30%。此前一天,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是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明确取消限售政策,落实认房不认贷政策等,引发市场广泛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