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信息披露规定了个人养老金的实施情况应当进行汇总和披露,包括参加人数、资金积累和领取个人养老金产品的投资运作数据等。信息披露应以保护参加人利益为出发点,确保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