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世纪末,袁氏三兄弟创立性灵派(亦称公安派),提出以“自我发挥派”为核心的文学主张。该学派强调写作应立足个人性情与心灵流动的自然呈现,认为创作的本质是表达作者本心的情感与思想,而非模仿古圣或遵循固定文体技巧。
自我发挥派将个人性情视为创作根基,认为其由先天禀赋与后天经验共同塑造。学派主张文学需真实展现作者对景物、情感的独特感知,反对矫饰与刻意迎合,这一理念在《红楼梦》林黛玉的文学形象中得到例证。其评判真文学的标准在于是否遵循“目及、感觉、了解”三原则。
学派推崇孟子“言以达志”的创作观,认为文学之美在于自然达意,因此反对传统儒家对模仿古人的强调。袁氏三兄弟提出“手口自然”的写作方法,李渔、袁枚等进一步阐释文体技巧应如“虫蛀洞穴”般偶得天成。
尽管自我发挥派因主张创作自由被儒家正统批判为“平淡怪癖”,但其打破僵化文风的革新思想,推动了中国文学从“表现古圣心胸”到“激活作者个性”的转型。学派坚持自尊独立,既不盲从孔孟,亦不为外力所屈,为后世保留了思想与文学的鲜活生命力。
性灵派以公安派文学渊源为起点,通过袁氏三兄弟学派奠基,确立了个人性情表达核心的创作体系。其影响贯穿中国文学史,成为反形式主义的重要力量,并为近现代文学革新提供了理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