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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第3章-3.2-合同管理(三) 00_00_08-00_35_39

主播: 伊伊助考
最近更新: 7天前时长: 3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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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目简介

# 合同变更管理流程

# 监理人变更指示权限

# 工程变更范围界定

# 工程变更估价原则

# 工程索赔流程规范

# 不可抗力责任分担

# 实际竣工日期确定

#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 暂列金额使用范围

# 计日工费用计算标准

合同变更管理流程
变更管理明确要求工程变更必须通过监理人变更指示权限执行,承包人不得擅自修改合同内容。变更范围包括工程内容取消、质量特性调整、施工时间变更等,但若取消的工作转由发包人实施,则不属于工程变更范围界定范畴。变更指示需明确变更目的、范围、内容及技术要求,并附图纸文件支持。
工程变更估价原则
变更估价遵循分级处理原则:合同清单中有适用子目的直接采用原价;存在类似子目的参照调整;无适用或类似子目时按成本加利润原则协商。当工程量偏差超过15%时,超过部分单价需调整,增加部分调低单价,减少后剩余部分调高单价。对于新增项目,报价浮动率计算需区分招标工程(中标价/招标控价)和非招标工程(报价值/施工图预算)。
工程索赔流程规范与责任分担
索赔程序要求承包人在事件发生后28天内提交索赔意向书,42天内发包人需回复处理结果。不可抗力责任分担明确:永久工程及第三方损失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仅承担自有设备、人员伤亡及停工损失。实际竣工日期确定以提交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若发包人逾期未验收则默认合格。
特殊费用管理与争议解决机制
暂列金额使用范围限定于监理人指示的变更或索赔事项,剩余金额归发包人所有。计日工费用计算标准依据合同清单子目,需每日提交人工、材料、机械消耗记录。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包括协商、争议评审组调解、仲裁或诉讼,评审组需在开工后28天内或争议发生后成立,确保争议处理时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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