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总承包合同管理部分明确了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采用“协中投专通”结构,强调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建议书及价格清单的特殊性。其中,承包人建议书需包含工程设计方案、分包方案及对发包人要求的错误说明,该内容曾作为2024年考点。开始工作通知需提前7天发出,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90日内未发出通知,承包人可调整价格或解约。
设计文件审查分为发包人审查和政府部门审查:发包人审查期限不超过21天,审查通过后需7日内提交政府部门。工程进度款支付流程要求承包人在收到进度计划后7日内提交支付分解报告,监理人需7日内批复。竣工验收实验分为三阶段:承包人功能性自查、安全运行测试及监理人参与的最终性能验证。
专业分包合同管理中,合同文件在“协中投”基础上增加总包合同文件(不含价款),权利义务条款与施工合同一致。分包人禁止未经承包人允许直接联系发包人或监理人,并需为危险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延期开工申请需提前5天提出,承包人48小时内答复;非分包人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事件发生后14日内可申请顺延,承包人14日内确认。